ROHS指令对10种有害物质的限制
ROHS指令对10种有害物质的限制
ROHS指令对电子电气设备中的十种有害物质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,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。以下是对这些限制物质的概述:
限制物质及浓度限值铅(Pb):限制浓度为0.1%(1000ppm)
汞(Hg):限制浓度为0.1%(1000ppm)
镉(Cd):限制浓度为0.01%(100ppm)
六价铬(Cr6+):限制浓度为0.1%(1000ppm)
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:限制浓度均为0.1%(1000ppm)
邻苯二甲酸酯类(包括DEHP、BBP、DBP和DIBP):限制浓度均为0.1%(1000ppm)
实施目的与意义保护环境:减少有害物质在环境中的排放和积累,降低对生态系统的破坏。
保障人类健康:降低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潜在风险,预防相关疾病的发生。
制造商的责任与义务遵守法规:制造商应严格遵守ROHS指令的规定,确保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限制浓度。
持续改进:制造商应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和材料选择,降低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。
通过遵守ROHS指令对十种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,制造商可以生产更加环保、安全的产品,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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